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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行进的小面包车因超速被执勤交警抄获,查看时车主迟迟不愿交出行进证。为什么呢?本来车主用黑色绝缘胶布条把车牌上的“4”涂成了“1”。
2月25日下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国道324线辖区路段进行测速。一辆“云S/××011”的小面包因车速高达115公里时速而被激光测速仪捕获,执勤民警拦下该车让驾驶人出示有关证件时,车主以许多理由迟迟不愿。通过将近半个小时的教育,车主仍不出示行进证。这时民警指出,若不能出示车辆合法有效证件,将依法暂扣车辆。听到此话后车主慌了,赶忙拿出行进证交给民警。民警一看行进怔,愣了一下,证件上的车辆号码与被抄获的车牌号码不符合呀,证件上号码是“云S/××044”,而被抄获的车牌号码是“云S/××011”,这是怎么回事?本来这辆“私自更名”的小面包车本来牌号为“云S/××044”,其车头部位的车牌被车主用黑色绝缘胶布条改成了“云S/××011”,不仅如此,车尾部分的车牌也被车主用黑色绝缘胶布条隐瞒,变成了“云S/××011”。
据了解,车主是云南籍司机覃某, 由于超速比较多,为了躲避罚款,他私行涂抹、挡住车牌。
交警部门介绍说,覃某用黑色绝缘胶布条改车牌,属成心遮挡车牌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交警对覃作出了严峻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