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7721208078
18201803950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胶纸贴车牌 “F”竟变“E” 昆明交警精准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 2023-09-03 01:41:51 发布人: PE塑料袋

  原标题:胶纸贴车牌 “F”竟变“E” 昆明交警精准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为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昆明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推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竭力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隐患,努力构建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通过线上缉查布控、线下巡逻管控的方式,对涉牌涉证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7月18日18时4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昆明市人民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进行日常路检路查时,示意一辆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没想到,该车驾驶人不但不服从指挥停车,反而加速通过路口。民警立即通知沿线警力开展缉查布控,很快将该驾驶人查获。

  核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贺某出示的驾驶证有异,系统中,其驾驶证信息数据显示为“已注销”。

  经讯问贺某交代,因他的驾驶证被交警部门吊销了,所以找人做了一本“假证”。

  因贺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民警依法扣留其所驾驶的摩托车,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7月10日10时3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接到指令,查缉一辆号牌为“云A7***E”的白色大众轿车,该车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

  当日10时40分,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昆明市环湖东路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发现涉案车辆。

  经查,该车号牌上最后一个字母“E”最下面的一横,是用双面胶纸粘成的,该车线***F”。

  随后,该车车主来到现场,称自己对伪造机动车号牌一事并不知情,是有人在恶作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月12日10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昆明市彩云北路和珥季路交叉口发现一辆涉及嫌疑违反法律改装车辆,该车的排气管是经过违法改装的。

  经查证,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扣留了其所驾车辆及伪造的驾驶证,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号牌等,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为。

  该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次记12分。

  该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次记9分。

  而对于无证驾驶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假证假牌不仅严重干扰良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害人害己。任何变造、伪造号牌、驾驶证的行为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被依法严厉处罚。对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昆明交警将持续严查打击,消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营造文明规范的交通环境。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返回上级]